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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吃鍋貼妹激戰30多次 人夫不倫半年被榨乾 「體力不支」求分手

兩性與生活

 
    

 台北一名人夫追求失戀女子,兩人相約到金山泡溫泉,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並交往。不過,人夫後來發現小三需求極大,上床的頻率和次數過多,讓他感到「體力不支」,加上姦情被妻子發現,決定提出分手。台北地院審理,認為小三侵害配偶權,應賠償正宮10萬元。

 

(示意圖)

 

根據判決書,正宮主張,她和丈夫於民國97年結婚,育有一子,111年4月無意間發現丈夫與楊姓女子交往親密,相互傳送極為曖昧之訊息,包含「我想用視訊看著妳,射出來」、「我不想再被耍,當成炮友一樣的人」及互相說愛你等,並多次實際發生性行為,讓她發現後精神大受打擊,要向楊女求償100萬元。

 

楊女辯稱,自己曾在鍋貼店打工,人夫與老闆為朋友,常到店裡聊天,2人因此認識,110年10月間對方偶然知悉她和男友分手,竟開始主動向被告表達愛意,她不斷拒絕,然人夫仍不放棄,甚至以自殺相逼,她為避免發生憾事,所以她才在通訊軟體上被動回應人夫,但2人從未私下見面,更未曾發生過性行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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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示意圖)

 

人夫則證稱,自己跟楊女交往大約半年,交往期間應該有發生30次以上的性行為,地點有汽車旅館、車上後座,還有在楊女家,「最後分手是因為我體力不支以及被老婆發現,體力不支的原因是因為被告當時在補習,在我送她去補習的路上,她就會問我說要不要,想不想去汽車旅館,我就說好,我認為次數及頻率過多了」。

 

法官認為,根據通訊軟體LINE之對話紀錄、人夫提出的GOOGLE MAP到訪紀錄,所呈現之情形大致相符,證明在人夫婚姻期間,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,已侵害正宮配偶權,判楊女應賠償正宮10萬元。全案還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