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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偷3600元化妝品遭逮!決定「肉償」老闆,事後反悔要求老闆「補差價」!

兩性與生活

 
    

有人逛超市是為了購買生活用品,可是有極少數人逛超市卻為了尋找機會偷.東西。因為愛美又捨不得花錢,小心到最後得不償失。

 

中國一名孫姓女子在超市偷.了800多元人民幣(約台幣3600元)的化妝品,老闆查監控發現後要求賠償,結果女子說願意「肉償」,老闆一時鬼迷心竅答應了。但事後孫女認為自己陪對方.睡了一覺,覺得不划算,就要求劉姓老闆再貼給她600百元人民幣(約台幣2600元)現金,被劉男果斷拒絕,讓孫女氣炸報警,最後反害自己入.獄。

 

 

據搜狐新聞報導,陝西某超市老闆劉男經常發現自家超市的化妝品總無故消失,清點時發現一共丟了6件護膚品,價值600多元(人民幣,下同)。同時,劉男突然想起這段時間有位女子常來店內閒逛,但每次卻都空著手離開,讓他覺得事有蹊蹺,於是調閱店內監視器查看,果不其然就是這名孫姓女子。

 

後來女子再度偷.竊2件保養品,價值200多元,被劉姓老闆當場逮住。孫女嚇得趕緊向老闆求情,也承認之前不見的東西都是她偷的。劉男要求孫女共要賠償她1000元的損失(約新台幣4300元),但孫女說自己實在是沒錢,不過她願意「肉.償」老闆,希望老闆不要追究,色.慾.薰心的劉男也一口答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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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料,劉男和孫女激.戰完後,孫女覺得自己好像吃了大虧,要劉男再給她600元(約新台幣2600元),但對方一毛也不肯給,孫女氣得報警,要提告劉男性.侵她。

 

 

 

經警方調查後結局大逆轉,孫女雖然盜.竊物品價值未超過1000元,但因為2年內3次以上發生盜竊行為,依然構成盜.竊罪,最後鋃鐺入獄。劉某的行為違反道德,但因為屬於雙方自願,所以不構成強.姦罪,但是因為兩人實際上已經發生關係,所以構成賣.淫.嫖.娼,而劉某也會受到拘.留和罰.款的懲罰。

 

 

覺得整件事情首先還是當事人雙方都各懷鬼胎的原因,如果超市老闆劉某只是為了抓住小偷來挽回自己的損失,後面也不會有這麼多麻煩事;如果女子孫某能潔身自好,不做這種偷.盜的行為,在被抓住的時候能勇於承擔過錯進行賠償,後面也不會發生這些奇葩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