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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料妹做11小時只領800!不滿離職走人...一看薪資袋超傻眼「被扣錢」:不合理吧!

兩性與生活

 
    

 

一名女網友上個月在某間飲料店上班,
每天從早上10點做到晚上9點,共11個小時,沒想到提出離職後才發現,
薪水1天才領800元,還曾因「到對面火鍋店點餐」等情況被扣錢,讓她相當不服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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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網友在臉書社團上發文怒:
入職做了5天後離職,事後拿到薪資袋,才驚覺不對勁
「每天早上10點到晚上9點,只有其中一天是到晚上7點,結果一天薪水給800?」


(網路示意圖非本人)



她更氣憤地說:「珍珠長螞蟻了,經過店長同意才處理,不倒掉難道給客人喝嗎?就這樣扣我100??
然後未交接,鐵門鑰匙放進抽屜鎖住,我請他們調監視器,沒有回我...直接扣500...
還有只是去對面的火鍋店點餐,請他送來,而且有徵得店長同意,難道沒有吃飯時間?直接就扣我200,在這工作也太壓榨了吧?」
 

✪(圖/網友提供)


對此,網友們紛紛替她抱不平,直言
「什麼鳥工作一天才給800」
「我請工讀生發傳單都1小時180了」
「拿薪資袋去勞工局吧」
「有些老闆就是東扣西扣才會好野啊」
「他根本就是想讓你自動走人吧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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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也有許多人持不同看法,表示「用餐有爭議啊,有吃飯時間但是有說可以外出吃飯嗎?
如果整家店只有你一個人,當然不可能讓你出去」、「上班保持環境整潔不佳,導致食料受損才有螞蟻;鑰匙鎖在抽屜沒交接是自己的粗心,請工人來開鎖一次3-500元」。


另外,原po還透露,是以月薪26000元、月休4天去算,然後津貼、勞健保、團保都沒有,「因為沒有滿5人的樣子,所以無法加保。」


不過看了總總跡象,店家想佔人便宜的感覺還是頗大的!

第一點,錢就沒有給夠勞基法規定的量
第二點,一個月假只有4天還用月薪算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