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我在傳說上認識了一個網友,之後感情不錯成為男女朋友,有見面,但是從去年開始,他就跟我借錢。
因為是男女朋友關係,所以相信他的一直傻傻的借,總計欠款55430元
 
念在曾是男女朋友關係的份上,一直給他機會還錢,每次他答應卻不斷推拖不還,一直拖,從6月分手至今一直沒收到錢,連一毛錢的都沒拿到。
現在電話不是關機就是不接、訊息愛回不回,還講一些很噁心變態的話,說自己很忙,卻有時間玩傳說,他爸媽有意要拿錢給他還他不拿,說要靠他自己的能力還我所有的錢都在那一個人身上,跟他說我急需用錢 也無動於衷。到警局訊問,警察說我們是民事部分要到調解委員會。
 
在調解委員會時,他們說對方要來一起調解才行,他們沒有強制力。但是我不知道他的確切住家位置,他們也無法寄信到對方家,我目前只有他的姓名手機與FB帳號,與他住高雄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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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文截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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